河北廊坊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个人发展及学历提升方面
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的,服役1年以上,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良好以上。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选改军士
2年义务兵结束后,根据部队需要、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可以优先选晋军士,在部队继续服役。对大学毕业生,选取军士时,其高中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获得高级技能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在授予军士军衔时直接累加。
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个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享受考研优惠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经济补助方面
服义务兵期间发放津贴:第1年为每月1100元,第2年为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服义务兵期间优待金:标准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60%计发(以2023年为例,由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入伍优待金为每年33360元)。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标准按我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
学费补偿: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士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以2023年为例,两年义务兵一次性补助约60000元)。
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为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艰苦地区服役奖励:赴西藏、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0元。
三河市奖励政策:按照研究生毕业生20000元/人、本科毕业生1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10000元/人、在校生和高校新生5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综合以上优惠政策来看,以2023年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2年经济待遇不低于20万元。
三、就业方面
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在军队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或者定向岗位招录。
扶持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军士,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1)服现役满12年;(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