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申请条件?
1.父或母(含其他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积分审核期限
根据积分制管理规定,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框架,实行申请、审核、评分、公示、查询、复核“一网式”服务管理和前台材料受理、后台材料审核的电子化。请各位家长提前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