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民身份证
办理窗口
榕城区各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
办公电话
0663-8756425
办公时间
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五下午为2:30-4: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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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新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