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
【2】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3】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可按照该套房屋缴纳契税全额核算,但须由申请人作出对其他共有人补贴利益主张承担全部责任的诚信保证,其他共有人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镇江市区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1,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申请人本人本地一类储蓄卡或存折、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
(三)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3,申请时限
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将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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