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4年7月4日,泰州商转公最新公布两个政策,对泰州商转公申请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有了明确规定。
2023年7月24日公布的《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优化调整》
此次优化调整涉及两个方面。
一方面,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泰兴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另一方面,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2023年4月17日起施行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文件中除了申请对象和条件,其他内容依然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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