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起泰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地方特产2024-08-20 14:22:28未知

2024年7月1日起泰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2024年7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30元/人·月。详情如下:

  图源:泰州市民政局官网

  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7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3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640元/人·月,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320元/人·月,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110元/人·月。

  困境儿童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分别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100%、60%、50%执行;

  低收入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执行。

  困难残疾人

  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130元/人·月,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120元/人·月。

  政策来源:

  http://mzj.taizhou.gov.cn/xwzx/gzdt/art/2024/art_6ffa48ab664a4453aef26edaeb1ec94d.html

本文标签: 标准  不低于  儿童  重病  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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