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2024(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

地方特产2024-03-20 14:49:15佚名

廊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2024(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

  廊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2024

  政策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是租赁行为真实有效的凭证, 不得伪造、涂改、复制、转借和擅自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可作为承租人子女办理入学、公租房申请、营业执照办理等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可作为公安机关办理居性登记或居住证的有效凭证。

  申请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出租方、承租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租赁双方当事人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流管站) 提出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程序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提交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对租赁双方当事人现场拍照,查验材料的原件拍照存档,并录入系统,完成出租房屋登记。受理5个工作日,核查无误,发放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线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可通过廊坊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lfslgb.com/ )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平台后即可操作租赁合同备案申请,租赁双方可以在平台下载《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或《廊坊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就租金、期限、支付方式、修缮义务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协商后签署租赁合同,井上传至平台完成网上信息申报。

  2、辖区派出所 (流管站)将及时予以受理,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已完成网上备案申报工作;未通过的,告知原因,申请人可继续完善更正信息,重新提交。

  3、通过审核的网上备案申请后,房屋租赁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去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流管站)申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本文标签: 房屋租赁  流管  廊坊市  当事人  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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