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育津贴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生育产假津贴、(引)流产产假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具备什么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年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单位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津贴产假天数计发。
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3、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计算;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4、三孩生育津贴标准暂按照二孩标准执行,待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