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生婴儿登记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民族成份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