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我市对城区道路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2月24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一、对机动车路口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启用40处交叉路口共167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抓拍,启用3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启用65处路段11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四、对二环快速路、金海高架路,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0处1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附:本次公告启用点位明细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