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交材料要求:
(一)租房用于自住的: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
(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
(2)缴纳租金的收据。
2、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注:
(1)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租房的可不再提供家庭无房证明。
(2)租住住房在石家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租住住房且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另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缴存职工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购房的可不再提供)。
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1)不动产权证书;
(2)契税完税凭证(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购房的可不再提供)。
3、在本市行政区以外购房的
分别按1-2种情况提供资料后,在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还应同时提供结婚证(仅配偶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本;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还应同时提供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结婚证。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缴存职工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工程预决算报告;
支付费用凭证。
翻建的还需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大修自住住房的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工程预决算报告;
支付费用凭证。
(四)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缴存职工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以及以下相应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
(五)偿还购房贷款的: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缴存职工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职工在本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2、职工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贷款的
(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借款合同;
(3)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3、在本市行政区以外办理住房贷款的
按第2种情况提供资料后,在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办理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结婚证(仅配偶户籍地贷款的提供)、户口本;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结婚证。
(六)低保的:
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七)遇突发事件的: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的鉴定证明;
费用支出证明;
个人生活困难承诺书。
(八)销户提取的:
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退休的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1)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3、出境定居的
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5、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入学录取通知书;
(2)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2)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7、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半年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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