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个人养犬犬证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
4、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大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5、根据《扬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
6、养犬人既可带齐办证所需材料前往大证服务网点现场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
养犬管理责任承诺书
爱它,就让大家喜欢它
饲养犬只在丰富人们业余生活的同时,少数犬主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群众不满。为此,养犬人应当承诺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二、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三、不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四、及时制止犬吠干扰他人
五、及时清理犬粪
六、携犬出户悬挂犬牌、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
七、携犬出户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并避开人群聚集区域
八、按期携犬进行检查、注射兽用狂犬疫苗
九、将犬牌悬挂于狗脖
十、不虐待、遗弃犬只。
违反上述一条规定的,按照《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广大养犬居民朋友们,让我们都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共建和谐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