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
适用对象
2023年11月1日起,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工作站)从事规定期限科学研究的博士后。
(一)经国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由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进入工作站期满一年。
资助标准
(一)在站科研补助
给予工作站一次性科研补助10万元/人。
(二)生活补贴
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三)探亲交通补贴
家庭在徐州市外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