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征兵办电话多少?
答:莆田市征兵办:0594-2292454;
荔城区征兵办:0594--2693067;
城厢区征兵办:0594-2292132;
涵江区征兵办:0594-3597522;
秀屿区征兵办:0594-5888776;
仙游县征兵办:0594-8391933;
湄洲管委会:0594-5094651;
北岸管委会:0594-5950366;
相关拓展:
1、学费补偿(代偿)如何发放?
答:学费补偿: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放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学费代偿: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注: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往届毕业生该如何做?
答: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因身体原因服役未满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何计算?
答: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
5、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有哪些扶持?
答:除享有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外,还有以下扶持:
①创业园区优惠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创业专区,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②减免税费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减免税费。
③创业贷款扶持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