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3〕20号)和《关于2024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第二季度共有2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镇(街道)流管办(联系电话:荷城街道流管办88883855,杨和镇流管办88808872,明城镇流管办88836363,更合镇流管办88844831)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请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的新市民留意各镇(街道)流管办的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再按要求前往领取入户卡,并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具体办理手续以公安户籍部门要求为准。
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