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批面向全体人才的购房通知
为切实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根据2024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高新区人才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决定启动第二批面向全体人才住房销售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一)材料受理:2024年5月7日至0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资料:附件1、2及附件1中要求的材料清单
受理地点: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7号窗口G01房票专窗
咨询电话:87929598
(二)资格审核:2024年5月20日前
(三)名单公示:2024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四)统一看房: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8:30-17:00可直接联系物业看房)
(五)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为10万元/套,须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汇入到宁波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帐户,此保证金可抵房款。保证金支付方与购房主体名称须一致,选房确认后放弃购买,此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抽签选房:2024年5月30日
(七)付款时间:
(1)一次性付款的,须于2024年6月14日前付清全部房款。
(2)按揭付款的,须于2024年6月6日前支付总房价的30%或以上首付款(按揭金额须仟元取整数),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签约和按揭贷款手续。如按揭不能足额批下,则由购买方在按揭批下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房款。
(八)合同签订及所需资料:首付款(房款)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持《抽签选房确认书》(附件3)、身份证原件(境外人士提供护照及护照翻译公证书)、付款凭证,办理购房合同签约、按揭贷款办理、过户、抵押手续。
二、抽签选房地点
高新区文体中心一楼(高新区创苑路555号)。
三、抽签选房流程
宁波高新区第二批面向全体人才销售住房抽签选房流程见附件4,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5。
四、合同签约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513号香榭公寓2C(宁波华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五、其它事项
(一)部分房屋存在玻璃窗破损,内部漏水及门口有杂物堆放等现象。本次房屋按现状出售,出售方对于出售房屋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出售房屋的所有瑕疵(包括并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影响购买方的使用或行使权力的,出售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购买资格。因违反国家、省、市相关购房政策造成损失的,由购买者自行承担。选房须签署《抽签选房确认书》,购房者签署确认后不得更换房源,如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关于人才购房
(1)申购住房5年内(含)不得上市交易。确因特殊原因未满5年需转让住房的,经管委会批准,可根据届时税务部门计税价全额补足差价后转让(受让对象应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人才),差价由区组织部(人社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收取。
(2)本次购买人才住房的人才、企业,不再享受高新区购房补贴(含人才购房补贴和大学生购房补贴)、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3)申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或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注明“人才限价房”及“上市交易限制”等内容。
(四)关于办证与按揭贷款
本次人才住房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办理合同签约、按揭服务、代办过户手续。过户办证费350元/户(含网签、资料复印等,不含过户时政府相关部门所收取的税费及登记工本费等),按揭服务费550元/套,另行收取,均由购房者承担。
(五)此次人才住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附件5),销售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六、房款汇款账户
账户1:
开户名:宁波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310 1985 1360 5051 4080
账户2:
开户名:宁波高新区国库收付中心(宁波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391 600 010 400 031 66
七、咨询方式
请购房者根据所需了解内容咨询相应单位。
(一)高新区财政局:负责房源(地址、面积、价格)核定、公布;委托签订合同、房款收取。
咨询电话:89288731
(二)中介机构(华岳房产):受委托负责报名材料受理、抽签选房、合同签订、代办权证、按揭贷款服务。
咨询电话:87929598
(三)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申购资格。
咨询电话:89288623、89288633
(四)物业公司:负责看房、交房、物业管理工作。
涨 馨 苑 物业咨询电话:87905070
庄和家园 物业咨询电话:81858971
梅芳嘉园 物业咨询电话:81877066
民和家园 物业咨询电话:81877580
东和雅苑 物业咨询电话:87562841
梅江西苑 物业咨询电话:8775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