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户籍失业人员至户籍所在区或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经办机构录入信息,打印《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核定申领表》,告知办理结果。
2.非本市户籍申请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领取的失业人员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3.在南京申请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或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拓展阅读: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