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信息
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病相关用药、诊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至65%,其他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取慢性病治疗药品,也可凭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在宁波市外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病门诊费用按照现行异地就医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