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鞍山市铁东区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府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应由本人向工作地或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资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无房承诺书、未婚承诺书。
3.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等)、居住证、学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政府引进人才证明等。
4.申请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和申请人的工作(就业)收入证明。
5.申请人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患重病或残疾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6.特困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社会捐助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