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预购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应同时满足条件:
1、房屋位于南京市范围内;
2、购房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已领取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
3、购房人无需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
4、已开通“房产专用账户”服务功能(涉及多人的,仅需其中一人开通,用于统一支付相关税、费,绑定的借记卡中应有足够金额,费用支付事宜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负责)。
申请流程
(1)网上提交申请→(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反馈信息;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当事人缴纳税、费)→(3)当事人在线缴纳税、费→(4)税务部门确认完税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簿、制证,移交EMS送证→(5)当事人收取不动产权证书(涉及多个权利人的,申请时应共同指定其中一人收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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