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渝中区新购商品房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的,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消费补贴。
申报条件:新购商品房以网签备案时间(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准,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
申报方式:购房人凭购房网签合同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对享受渝中区购房消费补贴后申请退房的,先由渝中区财政部门出具已退还消费补贴的证明,再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解除网签合同。
发放形式:区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购房人账户。
咨询电话:023-6384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