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并确保救助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失能人员护理照料标准之和的95%,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犹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失能人员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符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条件的,可自愿选择享受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政策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政策,两者不可同时享受。
救助对象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满30天以上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doc
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