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报名流程
1、申请家庭(个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及户口本原件前往“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区C41窗口”领取《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同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审核表》填写完整盖章且相关申请材料齐全后在报名时间内一并交回“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区C41窗口”视为报名完成。
2、报名时领取《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未交回的、审核表及申请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交回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家庭资格初审,初审工作由章丘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组负责完成,审核合格的家庭(个人)进行公示,公示完成且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个人)纳入2024年摇号分配范围,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济南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的通知》章价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8.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收,根据住房的面积大小上下浮动约5%。具体标准由执收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保障标准(人均使用面积16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元收取。
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免收物业费;城市低收入家庭物业费按合同约定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