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沁瑄云上府第一期物业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4-07-03 17:22:19佚名

杭州钱塘沁瑄云上府第一期物业费标准

  物业服务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的甲级服务标准执行。

  钱塘区沁瑄云上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物业费标准为2.2元每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费标准为0.5元每平方米每月,车位管理费标准为100元每个每月。

  车位管理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车位单独租售,具体价格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为准。

  其他政策

  (一)不动产登记

  人才购房家庭应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购房家庭份额、政府份额、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

  (二)使用责任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人才购房家庭应当按照《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并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违规责任

  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钱塘区住建局应取消其资格,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1.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房源的,由钱塘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

  2.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已交付房屋的,钱塘区住建局通知其限期腾退但逾期未腾退房屋的,由市住保房管局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执行),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四)失信惩戒

  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相关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

本文标签: 不动产  住房  人才  产权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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