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申请?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于考取的证书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 进行判断。若您考取的证书在该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申领时间
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领方式
1. 关注微信公众号 "湘就业"
2. 点击 "服务大厅" 菜单
3. 进入 "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失业保险)" 模块
4. 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5. 点击 "提交申请" 完成申报
补贴发放标准: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补贴标准上浮10%。
同一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