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区“青年驿站”入住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籍认证为准)
2.非驻牟高校、非牟平籍毕业生(以身份证住址为准)
3.参加牟平区企业、事业单位求职招聘相关证明;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一个身份证只可以享受一次牟平“青年驿站”免费服务;
6.遵守“牟平区青年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7.牟平团区委拥有最终解释权。
入住公约
1.免费入住1天,请提前3天申请入住,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21日至22日入住,21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系统将自动取消资格,特殊情况须电话说明)
2.入住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进入驿站入住。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3.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4.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其不遵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6.入住期间,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出现丢失等情况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7.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谢绝接待来访人员
8.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住宿期间,最后离开房间者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伤亡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人员应合理使用其所入住驿站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入住人员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1.学生在驿站住宿时间以主办方提供免费入住时长为准。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不能延期入住。
青年驿站
海边小院
地址:牟平区养马岛街道养马岛洪滨路81号附11号(近天马广场)
咨询电话:1358353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