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
扫码登录“粤治安”小程序
1.实名验证
点击“粤治安”后在个人中心内进行实名验证,并按照流程进行验证。
2.点击住址管理
在主界面后点击“个人地址”。
3.点击居住地 “+新增”
选择你所居住的街道后,选择建筑物、选择房号或室号。
4.后台审批通过后,设为常住地
系统将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请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设为常住地”。
5.添加同住人
注意: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可由家属代为申报,其他年龄需按照上述流程自行申报。
申领“粤居码”注意事项
群众在申报居住信息时,如发现房屋地址与“粤居码”中使用的标准地址不一致的,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反馈,协助公安机关规范标准地址。若出现无法搜索居住地址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待标准地址入库后,再进行居住地址申报。
本市户籍居民,在省内其他地市办理有居住证的,如将本市户籍地址或本市其他地址设为“常住地”,系统将中止其在外市的居住证使用功能。
市民在市内搬迁或离开澄海,可以在“个人地址”模块里注销本人原地址信息,本人关联该地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一并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