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相关知识:
2022年7月,我市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惠及全市267万参保职工。2023年,又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年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最高达80%,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300元,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已累计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约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