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购房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在兰考县域内参加活动的楼盘新购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新建一手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给予优惠20000元。同时使用兰考本地家装企业装修且在本地采购额度满50000元以上的,补贴5000元。
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以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我县县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类,不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且在2024年4月10日(含当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
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对买卖新建商业用房、二手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且在2024年4月10日(含当日)前申报补贴的纳税人,总体给予缴税金额10%的补贴。
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牵头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商务局;责任人:樊敏杰(购房优惠)、刘凯(家装补贴);咨询电话:13608604357、15137802622;微信公众号:兰考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LiYLILVBs8K0f_I_pb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