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如下:
按照“可负担、可持续”的原则,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分类别确定:
1、政府投资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人才房等,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80%;
2、市场主体新建或者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90%,年涨幅不得超过5%。市场租金指导标准由政府确定并公布。
【拓展阅读】泰州市公租房面积标准:
1、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
2、已经开工建设或者通过现有建成住房转化的,可以按照现状或者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当独立成栋(幢)、可以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