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公租房续租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审核表》;
(二)身份户籍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集体户籍除外),监护人代办申请的还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凭证和联系电话。收复印件;
(三)收入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均须提交申请之年上一年度的收入凭证。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进入“我要查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查询上一年度收入明细结果,然后将有“合计收入”的页面截屏打印后由本人签名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该材料不论有无缴纳个税都要提交。
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学龄前儿童、退休人员以及职业为辅警的无需提供。
(四)《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均须提交。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无需提供。
(五)《佛山市禅城区保障性住房通知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其他材料(本条款材料如有应提供):
1.本市居住证,外市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收复印件;
2.本市学生凭证,外市户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提供,收复印件;
3.兵役登记凭证;
4.农村股份分红和宅基地分配凭证,农村户籍人员提供。分红证明与宅基地分配证明可一并出具,并加盖公章;
5.婚姻登记凭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配偶已故材料;
6.公积金缴纳明细,有缴纳公积金的家庭成员提供,收复印件;
7.抚养、扶养凭证;
8.经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特困人员供养凭证;
9.无子女且年纪超过65周岁的老人的社区居委会证明或《告知承诺书》;
10.烈士家属凭证、残疾军人、其他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证等;
11.残疾、重大疾病凭证,提供残疾证(四级以上)或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病历、病理报告、出院小结等材料。);
12.房屋鉴定报告,自有住房属危房的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13.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涉及房屋产权归属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14.房屋征收合同书,房屋因征收的提供。
15.购车发票,申请家庭成员购买汽车的提交(初始发票或二手车发票),收复印件;
16.合同期内条件变化的,仅需提供书面申请书和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无变化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应真实、完整、有效,用A4纸复印,须经本人签名确认(加盖指模)与原件一致,并提供原件对。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相关业务的,须办理委托手续,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相应的表格资料可登录禅城区住房保障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jslj/ztzl/zfbz/index.html自行下载。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和公示——合同签订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主动申请。
租赁合同期内承租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之日起60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主动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报。
(二)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房管所根据承租家庭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审核反馈信息作出审核意见;
(三)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在公示完毕后由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各房管所通知承租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处理。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联动审核时间、公示时间除外)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均可接受申请
办理部门地址和业务咨询电话
祖庙房管所:丝绸大街7号(绿嘉芳居)12座二层 82321855
普君房管所:福宁路129号 83367538
同济房管所:同济路12号 83301675
永安房管所:大江路213号首层10-11号 82286044
升平房管所:松风路35号二楼 8228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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