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3-12-16 14:27:34未知

廊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区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一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为1.90元/月·建筑平方米、二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为1.66元/月·建筑平方米、三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为1.48元/月·建筑平方米、四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为1.24元/月·建筑平方米,下浮不限。

本文标签: 指导价  标准  建筑  住宅区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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