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型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的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省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群。
补贴标准及时间期限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贴;
对于缴纳单项社会保险可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定额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其他人群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助条件
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后,本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