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苏州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项目 | 标准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伤残津贴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予以补足。
津贴标准:
项目 | 标准 | |
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90%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85% |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80% |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75% |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2 生活百科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baike#shbk.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