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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保新政策 湘阴县妇幼保健医院建设

时间: 2023-02-27 13:19:32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保新政策 湘阴县妇幼保健医院建设

  湘阴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保新政策

  一、职工门诊统筹政策

  参保人在湘阴县妇幼保健院就诊,需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医生处方、发票原件等前往门诊报销窗口进入门诊统筹,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个人账户资金与门诊统筹政策不同时使用。

图源:湘阴县妇幼保健院

  二、普通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均有所调整

  参保人在湘阴县妇幼保健院住院,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线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内职工住院起付线标准累计不超过2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年度内居民住院起付线标准累计不超过3000元,报销比例80%,居民医保基金住院最高实际支付限额15万元。

图源:湘阴县妇幼保健院

  三、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应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四、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在湘阴县妇幼保健院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大病保险按90%支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大病起付线后,分四段累计补偿。

图源:湘阴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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