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
2.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3. 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4.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5.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6.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 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后,携带报名有关材料进行报名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确认。
3.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请考生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4.现场核验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核验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给予终止考试资格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核查
1. 资格核查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2. 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
4. 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现场核查工作。
6.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考试科(034);联系电话:029-87396261转4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咨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联系电话:029-85717700。
(四)网上缴费确认
1.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
3. 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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