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
3.2景观环境设计
3.2.1景观设计应合理布置功能场地和绿植配置,结合绿地、景观小品设置健身步道、全龄活动场地,布置相应的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等休闲设施,满足全年龄段人群差异化的需求,营造多元舒适的室外景观环境。
3.2.2 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 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 1.1m?/人,并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相关规定。
3.2.3 鼓励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立体的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宜居的住区环境。地下车库顶部地面种植土层平均厚度应满足景观、管线埋设等覆土要求。
3.2.4 住区内出地面风井、管井、室外箱变、配电房、燃气调压站、垃圾收集点等室外设备、设施距离住户主要归家动线道路的最近边缘不应小于1.5m,应结合景观小品、标识等进行一体化设计。
3.2.5 住区内应设置老人、儿童专用活动场地,老人活动场地宜与0~3岁婴幼儿活动场地复合,实现“代际融合”。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满足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充分考虑老幼人群的使用安全与方便,场地平整,采用防滑、防跌落,防冲撞、安全、环保的铺装材料。
3.2.6 住区应在老人、儿童活动场地附近设置无性别公共卫生间、充电、照明等设施,为住区活动的老人、儿童提供便利。
3.2.7 宠物活动场地应独立设置并提供卫生纸、拾粪袋取用点等设施。场地应远离老人、0~3岁婴幼儿活动空间。
3.2.8 老人、儿童活动场地及健身场地的边缘与居民窗户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并采用绿化隔离等方式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3.2.9在满足消防功能的前提下,消防登高场地及消防车道宜结合活动场地地面铺装及可移动的城市家具进行美化处理。
3.2.10住区宜结合当地规划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景观设计应满足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里的相关指标要求,与景观场地有机结合,以有效缓解暴雨期的地表径流。
2小区内各级道路路面选材应因地制宜,选取高品质环保材料,满足耐久、防冻、防滑等要求,并与海绵城市理念相结合。
3下凹绿地、雨水花园内应设置溢流口或草地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应高于绿地50~100mm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址: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3/5/art_8639_11165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