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如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医保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甲乙类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
甲类药品就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使用甲类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就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使用乙类药品,需要由参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地制定)的费用后,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