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配租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优先配租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市、县(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革命烈士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4、全市范围内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咸阳好人”;
5、失独家庭、孤儿、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
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居住在濒临倒塌危房的临时过渡家庭或急需救助、急需办理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以上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不用参与资格摇号,直接摇号配租。)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低楼层配租
1、家庭成员中具有重度残疾(一到三级视力、肢体残疾);
2、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6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
3、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自闭症、狂躁症、智力残疾);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家庭。
(以上困难家庭界定以提交的档案记载证明为准,残疾家庭凭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酌情考虑低层配租。上述家庭成员配租需亲属作为监护人,监护人不纳入审核范围,但应履行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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