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自愿缴存条件 上海公积金 自愿缴存

地方特产2024-04-19 17:07:41未知

上海公积金自愿缴存条件 上海公积金 自愿缴存

  自愿缴存签约

  一、适用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需街道加盖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章)、雇佣关系证明等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1)本人当场填写的《自愿缴存者收入承诺书》;

  (2)个体工商户的雇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4.《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或建行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自愿缴存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封存状态,或者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 自愿缴存首次缴存年月为签约日的次月。

  3. 签约当月及之前的年月不做自愿缴存补缴。

本文标签: 缴存  原件  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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