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汇总()
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社发布《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其中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如下:
1.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最长6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其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重要依据。
2.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
3.鼓励市属科技型、投资型国有企业设立首席专家、产业顾问等特设岗位,运用股权激励、跟投机制等方式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中实行单列管理。
4.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推行高层次人才按照认定目录认定、前置认定、按薪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专家机构推荐认定。
5.选树一批星城伯乐,实行机构荐才、校友会荐才、以才荐才等机制,对成功推荐高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荐才奖励。
6.对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特聘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根据用才成本和工作成效等,最高给予30万元引才补贴;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享受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7.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重点产业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注意:该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行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委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原文链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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