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
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68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7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70元。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9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70元。
各档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见附表。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2024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