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许昌供暖停暖后,又想复开恢复供热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复开供热范围及条件:
凡是已经实现集中供热区域的用户,之前报停本年度又有供暖需求的热用户,需办理复开用热手续。
二、复开供热时间及要求:
1、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供热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因此,凡符合上述复开用热范围的居民用户,需要办理暖气复开的用户请在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前携带房屋相关证明或以往采暖费交费发票(复印件),到客户服务大厅办理复开用热申请,经供热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开用热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业务。请各位热用户提前办理,报停、复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热时段为整个采暖季,采暖季内不得分段用热。
三、复开供热方式:
1、现场办理:居民需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等必要证件到公司供热客服中心填写《用户申请复开用热登记表》,办理供热复开用热手续。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咨询热线:0374-2333777(非供暖季上午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许昌建投热力”微信公众号复开用热。复开供热方式:登录→网上营业厅→在线报开→输入户主姓名和住址→上传户主身份证反正面、房产证信息→提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