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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石家庄博士后补贴最新消息(石家庄博士生国家补贴)

时间: 2022-05-18 06:13:17

2022石家庄博士后补贴最新消息(石家庄博士生国家补贴)

  石家庄博士后经费资助政策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启动经费资助

  1.资助对象。经国家、省批准新设立的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新设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启动资助经费需在设立后1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2.资助标准。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设站启动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补贴设站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购置的设备、实验、鉴定验收等费用以及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等经费支出。

  3.申领程序。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可于每年5月份、11月份向市人社局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设站单位承诺书(须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博士后制度管理规定,大力支持本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创新工作,兑现各项生活待遇和科研保障);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设站单位。

  (二)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1.资助对象。经批准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完成博士后开题报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资助标准。对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日常经费资助5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3.申领程序。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完成开题报告后,设站单位应及时向市人社局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凭证;与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设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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