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汽车报废办理材料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遗失的由车主写明情况,签字确认);收集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辆收集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辆收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