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优待
①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具体优待清单可咨询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哦)
②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③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是省级层面为主;
④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