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市民、青年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及审核.
1.申请人下载 “爱山东”APP 注册个人账号, 填报申请家庭信息,提交至系统审核.
2.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业务系统,登录泉城安 居信息系统平台单位账号,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实施初审. 初审合格的,提交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人房屋 租赁合同未备案的,应同时提交租赁住房合同和租赁发票原件照片.
3.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 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对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
(二) 核准
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学历学位、毕业年限、养老保险、公积金、家庭自有房屋和租赁住房等信息 的比对及核准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 根据申请家庭承租住房剩余期限、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和毕业 5年之内剩余期限共同确定,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最 长3年,最短1个月.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或补贴协议执行期间家 庭情况、就职情况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三) 发放
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对前3个月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婚姻、住房等 情况实施复核,用人单位需配合做好相关复核工作.符合条 件的,每季度末月将前3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泉城安居 卡,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告知 申请人,自条件变化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每年12月25日 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