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三次校招岗位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24年我县卫健系统第三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4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三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附件1)。
其他注意事项:
1.经招聘进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教体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5.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新昌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8)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健局人事科0575-8602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