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失业金在哪里办理?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地址: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二楼公共服务大厅
电话:0551-63810057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情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