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流程
1.新开户用户缴纳采暖费需持供热基础设施专项配套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大厅缴纳;
2.有《用热登记证》的用户,可持《用热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大厅或城区各农商行网点缴费;
3.没有《用热登记证》的老用户,可持身份证原件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大厅缴费;
4.往年连续缴费的用户,关注新泰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可直接微信缴费。
注:一直未领取《用热登记证》的用户,可持采暖费交费收据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大厅办理。
二、欠费须知
1.用户须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采暖费全额缴纳至热力公司或汇入指定的银行;
2.11月15日后缴纳采暖费的,每日按应缴纳采暖费的3‰收取滞纳金;
3.用户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采暖费的,热力公司将采取措施停止供热。用户交清所欠采暖费、停暖期间采暖费、欠费违约金后,热力公司于1日内给予恢复供热,期间所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
三、收费网点
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收费大厅(新泰市平阳路446号)
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网点:
营业部(新泰市青龙路879号)
城区支行(新泰市平阳路77号)
平阳支行(新泰市青云路中段)
东关支行(新泰市东周路中段)
公岭支行(新泰市济新路中段)
新汶支行(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新汶大街西段)
东都支行(新泰市东都镇驻地)
金斗分理处(新泰市金斗路南段146号)
新甫分理处(新泰市东周路338号)
花苑分理处(新泰市龙池路北段)
商贸城分理处(新泰市青云路西段)
青云分理处(新泰市东周路南段)
青云路分理处(新泰市青云路中段)
北师分理处(新泰市北师村驻地)
西周分理处(新泰市新安路西段)
银河路分理处(新泰市银河路中段)
丽苑分理处(新泰市平阳路北段)
马庄分理处(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马庄村驻地)
洛沟分理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洛沟村驻地)
良庄分理处(新泰市良庄矿北门西侧)
新汶路分理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孙村路中段)
南岭分理处(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新建二路中段)